「热点资讯」苏州新户籍制度即日起实施,太仓户籍做法有何不同?

 admin   2024-05-01 09:47   8 人阅读  0 条评论

4月1日,《苏州市户籍管理办法》正式实施。《办法》明确,各城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户籍落户政策。


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非苏州户籍人员落户登记管理,切实保护户籍人员合法权益,市政府印发了《关于在苏州市推行户籍登记的实施意见》城市”。请参阅《准入登记管理办法》。


太仓落户政策有何调整?


我们一起来看看吧?


Q:该地方政府出台的家具改革《实施意见》有何特点?


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首先,政策决定没有变化。因政策制定而退休、高管人员调动、人才引进、高校毕业生安置、退休、转行等按照有关部门的岗位要求办理。二是取消积分结算制度。三是重点把“合法、稳定”两个条件作为基本落户条件。也就是说,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、合法稳定就业的非苏州常住居民,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配偶、同居未婚子女的户口迁移至其合法稳定住所。


Q:“合法性和稳定性”这两个条件是和解的基本条件,“合法性和稳定性”这两个条件如何界定?


合法稳定居留有两种情况


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市拥有住所。


我们在经住建部门登记的国有土地上租赁全套商品房。


合法稳定就业是指有合法工作,并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,参保地点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,目前已缴纳。其中,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强制保险。)。


Q:本次户口重组与原政策相比有何变化和调整?


非苏州市常住居民稳定就业、生活落户政策主要包括四项重要修改首先,它简化了全住宅所有权的结算。取消现行购房时间、住房面积、社保缴费时间等政策。二是承租人可以在住建局登记的国有土地上租赁商品房,缴纳城镇社会保险,征得出租房屋业主同意后入住。第三,社会保障突破地域。实现苏州市投保互认,现有保险认可仅限于泰昌市,新增保险范围扩大至苏州市。四是公共产权范围进一步扩大。原来的政策仅限于与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分享财产,但新政策扩大到与直系亲属分享财产。


Q:如果我不是苏州市常住居民,需要准备什么材料?


、户口本;


婚姻状况、家庭关系数据、


若陪同人员为未成年人,需提交出生证明。


申请落户自有住房时,须提交房产证、江苏省社会保障权益备案表和有效的《江苏省居住证》。


如果您申请租房落户,需提供您本人及配偶、子女、父母在本市无房产的证明、江苏省社会保障权益档案、有效的《江苏省居住证》和《太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》《房屋租赁登记证》、出租住宅房产权属证明、房东现场协议签署的书面意见、家庭关系资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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